> > 大陸專利商標介紹
發明專利
專利期限: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二十年 。
審 查:程序審查無不符者,自申請日起十八個月內予以公開,亦可依申請人要求,早日公開其申請;自申請日(或優先權日)起三年內,可依申請人要求,隨時進行實體審查。
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
專利期限:保護年限為自申請日起十年。
審 查:此二種專利皆採形式審查,合格者即發予授權通知書,並
公告二個月。
商 標
註 冊:中國之商標註冊係採自願與強制混合制,依商標法規定欲使用商標之商品,須先申請商標註冊,未經核准註冊,不得在市場銷售。
申 請:必須有“特別顯著性”,中國不接受多重或隻重性商標之註冊,故中英文組合之商標,在中英文諧音或含義沒有適當之關聯者,將以缺乏顯著性被駁回。
審 查:分形式和實質審查,初步審定核准之商標,將公告二個月,於此期間內任何人均可對其提出異議,異議不成立或無人異議,則授與商標專用權並告已註冊之商標。
專用期限:註冊日起十年,到期前六個月內可辦理延展,為期十年。
延 展:專用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需辦理延展。